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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关于推荐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作者: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于:2026-02-07 09:55
阅读量: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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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省内从事养老服务、老年健康、适老产品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社会工作部、河南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拟于近期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

为做好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协会拟选拔一批热心老龄事业、经验丰富、年轻有为、有担当、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请有意为我省老龄产业发展贡献力量的单位认真了解理事会成员遴选条件(见附件1),并完整填写《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

一、报送材料要求

材料1:《第三届理事会成员推荐表》

材料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3: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材料4:推荐人选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一张

二、联系人及方式

报送单位要认真准确填写《第三届理事会成员推荐表》,并将材料1-4按顺序合订成册(电子版),最晚于2026年2月13日前发至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张xx-河南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材料”。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邱浩浩 18239993990、

协会邮箱:hnpsia@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1406室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秘书处

 

附件:1.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遴选条件

2.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推荐表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1: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遴选条件

  根据《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将遴选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人选。为使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有关遴选条件如下。

一、理事的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和行规行约;

3.依法经营,在行业内或区域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

4.按规定缴纳理事单位年度会费,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履行理事职责和义务;

5.协会理事原则上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遴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合法权益;

6.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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